端傳媒發布一篇關於世界飛地的報導,其中引述金門與馬祖作類比,有網友留言質疑作者分類並不恰當,其實不然。
根據經濟學者Vinokurov的定義,傳統上與母國領土分離的飛地可以分為一般飛地、臨海飛地、外飛地、類飛地四種。一般飛地是一國領土為另一國完全包圍,例如前香港九龍寨城;臨海飛地是領土與母國至少有開放洋面相連的地區,例如美國阿拉斯加;外飛地是一國領土被兩個以上的他國完全包圍,例如安哥拉卡賓達;類飛地是領土與母國相連卻無法相通的地區,例如柬埔寨柏威夏寺。
當一塊傳統飛地與本國陸路不能直達的土地,反而與另一個國家有更方便的物流與人流時,可能產生領土封鎖、關稅爭議、文化遺產爭奪等等基於領土完整性的政治經濟文化衝突。不過,國家領土不只包含領陸,當部分領土雖然與另一國沒有陸上接壤,卻處於他國領海範圍時,就成為「海洋飛地」。
海洋飛地通常就是島嶼,雖然周遭七處是開放的航道,但是落在鄰國領海內,若鄰國強勢不承認他國海洋飛地有自己專屬的土地權利,同樣會引發領土衝突。在法國西北太平洋的最後一塊殖民地聖皮耶與密克隆,當地就與加拿大因為專屬經濟海域重疊產生糾紛。最後,在1989年訴諸國際仲裁,法國主張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精神,應與加拿大在領海接壤處等距平分專屬經濟海域,但加拿大主張這不符合公平比例原則,因為法方人口不過6000人。仲裁結果,將聖皮耶與密克隆列島在加拿大專屬經濟海域包圍下,向大西洋中心一側西南方突出24海浬(43公里)、向南方拉長188海浬(348公里),在雙方都不滿意但勉強接受的狀況下,接受裁決(地圖詳見https://reurl.cc/6l9a1d)。
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各國海洋相向的領土應該在大潮時,測量數個低潮點GPS定位連線繪製領海基線,作為相關權利伸張的依據,但是台灣在1999年公布第一批領海基線後,政府以考量兩岸關係敏感[2],至今未測繪金門馬祖東沙南沙等地,只有國防部2004年公告的離岸6000公尺限制水域,作為暫定執法線[3]。
今天,馬祖面對許多抽砂船遊走限制水域邊緣,甚至進入該水域內,動輒數百艘各自集結成團行動,威脅海巡署執法。這種內海化近乎包圍島嶼的行為,不啻是一種海洋版本的領土封鎖, 馬祖也自然屬於正在面對各國飛地遭受的威脅中。
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國,政府也未公布領海基線,要與對岸對切閩江口領海,中共中央同意督辦,才能影響屬於國防部的中國海警局。當前中國海警選擇性在靠近中國側洋面執法,四鄉五島之間目前沒被國防部劃入的島際水域內,如果將各島現行限制水域最外緣分連線納入管制,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精神,馬祖能夠主張群島水域。第46條規定:「群島是在水域和自然地形本質上構成一個地理、經濟和政治的實體,或在歷史上已被視為這種實體。」各國船隻不得進入群島水域,或者在指定航道內進行未經允許的非必要或捕魚等非法停留,群島國有權利伸張「對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所含資源行使其主權」。戰地政務以來無數交通船行駛白犬、竿塘與東湧列島之間,阿兵哥並持續發射實彈或石彈驅離大陸漁船,這些都是馬祖擁有群島水域的有力證明。日前,海巡署說要調派多艘千噸船艦加強馬祖海域巡邏。納入現有四鄉五島的漁民跨島作業航路,擴大限制水域才是海巡署有能力執法,根本上確保國土的完整性。
當母國與鄰國不睦,領土為他國包圍的飛地人民經驗大多不是美好的記憶。「1996年飛彈危機時,我先生焦急的從台灣打電話回東引要我收好家裡的金銀財寶,我才知道原來當時每晚的白光,是來自已經團團包圍東引一圈的漁政船。台馬輪無法進港,物資被切斷。我開的店內有設付費電話,整個月阿兵哥天天大排長龍,許多電話都講到哭了,還要幫忙安慰他們。」想起那一年,在東引開餐廳的老闆仍滿臉驚恐,說著他這輩子從沒看過的景象。
海洋讓人聯想到一望無際,容易陷入自由開放的假設,但是海上變成充斥他國船隻目的性包圍另一國島嶼時,一艘艘船隻具象化連結成水上的陸地就是海洋版飛地的柏林危機 ,包圍島嶼動彈不得。過去經驗表明,國境上的飛地面對母國與鄰國大大小小的摩擦,往往是加深飛地人民對母國的認同。 在兩岸情勢低迷下,起始爭端的中國除了福州人民政府能聯絡協助外,國台辦系統本身有義務正視升高的媒體曝光頻率所帶動的負面輿論效應,向海警系統及海事系統反映,並根本性實施抽砂船的造冊管理追蹤,在責任上才能博回馬祖人的民心。
[1] 相關討論請見https://www.facebook.com/theinitium/posts/1771438406366037
[2] 行政院(2009)。我國在研訂領海基線過程中,從未放棄金門馬祖地區。本院新聞。2020年10月26日,取自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7294dd41-fc11-4c40-ae32-1d8ea4c76e7d
[3] 依據國防部猛獅字第0930001493 號公告。